关于做好“部门答问”专栏办理回复工作的通知




各有关单位:
  为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现代化手段的交互功能,拓宽群众参与渠道,方便百姓发表心声;答复群众咨询,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;受理群众投诉,解决百姓忧愁;强化群众监督,转变工作作风,为建设和谐新贾汪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,现就做好政府网站“部门答问”专栏 办理回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  一、专人受理。各单位要安排固定专人办理,及时处理反馈。要确定1名分管领导和1名办理责任人,负责网上群群众咨询、建议、意见和投诉的下载、送签、转办、督办工作,并建立健全工作台帐。
  二、及时登陆。投诉办理责任人每天上午9时和下午3时要至少各登陆一次区政府网站“部门答问”专栏,在网上查看或接收群众咨询、建议、意见和投诉,一经发现,要及时向责任领导汇报,提出督办意见报主要领导签批后,网上回复处理意见。
  三、办理时限。在接到群众咨询和投诉后,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将群众的咨询、建议、意见和投诉交主分管领导处理。一般问题答复时限为2个工作日,复杂问题答复时限为3个工作日。
  四、责任处理。每月通报一次各参评单位投诉办理情况,对超时限办理以及不认真对待群众投诉,答复意见草率,导致多数群众不满意或重复投诉的,将按规定直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并将办理答复情况作为机关效能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。

  联系电话:87715382
  电子邮箱:xzjwxxzx@126.com
  部门答问专栏网址:bbs.xzjw.gov.cn/showforum-7.aspx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区委区政府督查室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区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081229